2018年4月30日前申请注册系统心理师提交录音材料和替代办法的说明
申请注册心理师提交录音材料以下三种方式任选一种均可:
(1) 提交的案例录音材料与提交的案例报告为同一案例;
(2) 提交的案例录音材料可以与提交的案例报告不是同一案例;
(3) 可替代提交录音材料方式:
接受同一个在中国心理学会有效注册的督导师至少8次个人督导(可以是不同个案),每次至少10分钟的录音对话或誊录用于督导讨论,由督导师提供证明此情况,可替代提交录音。若督导师为非中国心理学会有效注册的督导师,但同时接受有效督导师督导的督导,可提供两个督导师的证明。若督导师是境外人员,则由注册工作组对其专业水平和资格参考注册标准有关注册督导师的注册规定进行个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