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注册系统仅受理实名伦理投诉
为何注册系统仅受理实名伦理投诉
当一位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来访者认为,自己当前或之前的咨询师在咨询服务中涉嫌违反专业伦理而给自己带来伤害时,来访者向这位咨询师所归属的专业组织提出伦理投诉是一种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而作为专业组织,接受投诉并本着伦理规则进行审慎、严谨、公正、公平的伦理调查,也是专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伦理投诉都会得到专业组织的受理呢?实际并非如此。受理投诉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按照注册系统目前执行的《中国心理学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工作伦理守则(第二版)》和《伦理投诉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注册系统正式受理来访者的伦理投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投诉者是注册系统有效注册的专业人员(助理心理师/心理师/督导师); 2)投诉人是实名为自己投诉(即投诉人能提供有效证明他/她真实身份的信息,并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发起投诉,而非匿名或使用假名/化名/昵称等进行投诉;也非以真实身份代理其他人投诉)。 第一个条件比较容易理解:任何一个组织的权力不是无限的,只能约束归属于本组织成员的行为。 第二个条件可能更容易产生一些疑问——为什么不能对匿名投诉进行正式的伦理调查呢? 首 先 其 次 因此,在伦理投诉受理过程中,注册系统的伦理工作组会慎重地要求实名投诉人提供可有效证明他/她个人身份的信息(如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对此进行核实。如果投诉人所提供的个人身份信息是虚假或不完整的,或投诉人坚持匿名投诉,那么伦理工作小组就无法正式受理这类投诉。 虽然匿名投诉无法进行正式的伦理调查和处理,但注册系统的伦理工作组仍然会高度关注并认真了解和讨论相关问题,为未来的伦理守则修订做积极的准备。 本文作者:高隽 2019.09